2011年3月7日 星期一

iPad退款 台灣很難退得到

2月底買iPad的消費者,在美可獲得退費或換貨,依照美國蘋果的規定,2月21日以後買進iPad第一代的人,才有機會享有退費,而且台灣蘋果表示,由於台灣沒有蘋果直營店,只有線上網站購買的消費者可以獲得該補償,其餘在台灣經銷通路購買者,也要看經銷商願不願意配合,由於退費規則很多,台灣消費者能獲得補償者恐怕少之又少。

iPad的台灣經銷商燦坤3C今日上午表達願意配合的意願,但該經銷商強調,消費者還是要符合退款條件,在iPad宣布降價回溯7天內,也就是2月25日後從燦坤3C購買iPad的消費者,憑發票證明可獲退款。

蘋果向來就制定一個銷售及退款政策,在台灣繁體中文版官網上詳細指出「如果apple store在出貨後十日內降低了該產品的價格 (除了促銷商品/特惠商品/折扣商品/整修品以外),可致電0800-020-021聯繫apple store銷售支援部,要求apple發還客戶所付價與現售價間的差額,但必須在出貨後14天內聯繫apple,才能獲得退款或信用額。」

因此以昨 (3)日公佈的iPad 2價格回溯到10天前,要在2月21日後購買iPad第一代的消費者才享有100美金的退費補償。不過,台灣蘋果指出,消費者必須在蘋果直營店購買才適用此措施,台灣沒有直營店,僅線上網路商店是直營的,因此只有在線上購買者才符資格,其餘若在一般門市、通路購買,則要看通路經銷商願不願意配合退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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